有未出生的孩子寻求收养,家里经济困难养不起
杭州市萧山区律师网
2025-06-16
针对您提到的未出生的孩子收养问题,首先需要明确的是,在我国法律体系中,未出生的孩子并不具备被收养的法律地位。《民法典》中关于收养的规定,如第一千零九十八条,明确指出了收养人应满足的条件,包括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、有抚养教育能力、未患特定疾病、年满三十周岁且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。这些条件均是基于已出生的孩子设计的,因此未出生的孩子不能被收养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无法抚养的孩子,家长可以寻求以下合法途径:一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助,如低保、临时救助等;二是向社会福利机构或慈善组织寻求资助;三是考虑将孩子送至符合条件的收养家庭,但需严格按照《民法典》关于送养的规定办理。同时,家长也应努力改善自身经济状况,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孩子已出生且家庭经济困难,想要送养,应首先确保符合《民法典》中关于送养人的条件,如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等。接着,需通过合法途径,如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提出送养申请,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送养手续,包括签订送养协议、进行收养登记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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