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满18岁后,是否应继续给予生活费?
杭州市萧山区律师网
2025-04-20
孩子满18岁后,法律上无强制要求继续给生活费。分析:孩子满18岁后,通常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父母在法律上没有继续提供生活费的义务。然而,如果子女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,或无法维持自己的生活,父母可能会基于道德或家庭责任考虑继续支持。提醒:若子女因缺乏生活费而面临生存困境,或家庭因此产生严重矛盾,表明问题已较严重,应及时寻求法律或心理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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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方式:从法律角度看,处理方式主要包括:一是父母自愿继续提供生活费;二是子女通过勤工俭学、申请奖学金等方式自给自足;三是若子女有特殊需要,如残疾或疾病,可申请社会救助。选择建议:应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和家庭的经济能力来选择。若子女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,应鼓励其自给自足;若子女有特殊困难,家庭应考虑给予适当支持或寻求社会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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